根据国家要求,为摸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家底,掌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设施类别、设施地址、联系方式等,建立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名录库,近日,宝山区污普办开展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整合国家下发名录以及区环保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区污普办筛选底册名录共计469家,经清查纳入普查范围的328家。清查过程中,区污普办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2018〕3号)的相关要求,把控清查进度和数据质量,高质高效完成了此项清查工作。至此,宝山区污普办已全面完成了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汽修行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四个专项清查工作。下一步,区污普办将按照市污普办统一部署,开展清查工作的质量核查,并进一步完善工业源的清查收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