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区内存在的市容环境、违法搭建、垃圾处置等问题,小区物业公司都负有直接责任,如对应履责范围内的问题坐视不理将受到相应处罚。”日前,泗泾城管中队召集全镇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的代表,给大家上了一堂社区治理课。
随着泗泾镇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型居住社区全面启用、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小区内居住群体结构日益复杂,各类违法行为也呈现多样和多发的现象。为有效消除小区内各类顽疾痼症,2015年泗泾城管中队在全区率先成立城管社区工作室,标志着松江城管执法力量正式进驻社区,共同参与小区治理。
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要把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必须更加注重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三驾马车齐头并进。近日,中队组织全镇范围内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及居委会相关条线负责人、各小区业委会主任以及物业公司经理,共计120余人召开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联动、凸显管理实效。
培训会上,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为大家讲解了物业公司的管辖范围。物业公司除了要在居委会、业委会的监督下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还要依法履行小区管理各项职责。比如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中,要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4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垃圾箱房或者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职责的,将处以50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去年,泗泾城管中队在恒泽路上发现了5堆无主装潢建筑垃圾,每堆垃圾占地约7平方米,最高的垃圾堆几乎跟成年人一样高。通过排查证实,这些垃圾都来源于同一个居民区。随后中队在调查中了解到,物业公司擅自委托了一家企业处置垃圾,而该企业无清运资质。中队依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涉事物业公司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来自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讲解了法律框架内业委会如何规范运作。
一名居委会干部在课后表示,原本认为巡查和发现“破坏房屋承重墙”“违法搭建”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现在才知道物业公司是发现和上报小区内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培训,他也了解到存量违法建筑的处置手段除了依法强制拆除外,还有限制交易、纳入征信系统等多种方法和途径,这次培训有助于他今后更好地开展宣传和治理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本次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厘清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引导各部门在宣传教育和巡查上报等工作上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促进城管执法与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联动联系。泗泾城管中队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平台,深化与居委会、业委会的交流沟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注重合力,探索和完善小区治理长效常态机制,解决好居民群众关注的住宅小区环境问题,营造“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更宜居”的新社区,以精细化管理标准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