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年轻人为了健康、塑造美的形体开始了健身活动。而健身房因为拥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指导,成了年轻人的首选。
不过,最近市民周先生向小坊反映,他同女友一起办了威尔士健身房的会员卡,双双开启了健身、塑体之旅。 但没想到是,仅仅过了半年左右,他的女友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拒绝入场了!
被疑私教遭清退
周先生告诉坊记,去年11月5日,他和女友一起,同威尔士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办理了两张宝山龙湖天街威尔士健身房的四年卡。
因为自己的女友是持证的专业健身教练,而且平时和自己一起去锻炼,所以就让女友对自己进行辅导。
威尔士方面却因为这个原因,
直接清退了
周先生女友的会员卡。
五月的某个周日,去威尔士健身,我女朋友被前台告知已经被办理退卡,而且是在她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被拒绝入场了。
对此,威尔士方面答复周先生说,当初办卡时周先生是签订协议的,协议里早就写好,为保障会员公平使用器械和安全,公司提供有偿私教服务, 不允许会员之间进行一切盈利或非盈利陪练、示范。
难到情侣俩结伴一起健身,
就不能相互指导了嘛?
那我就想请问了,我们两人现在基本是一起去健身房的,如果我的动作不规范,我女朋友不能指导,那这里面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周先生女友:
我们办卡是因为家就在旁边。我经常会带他一起,他比较胖,我们晚上一起在那边健身房一起健身。
他们合同写避免会员损伤,为了保护我们才不能教示范动作,既然我女友是专业的,为何不能示范动作呢?还是出于商家利益考虑,好像我女友教了我,我就不会再请私教了。
于是,坊记来到龙湖天街威尔士健身房了解情况,前台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
记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请相关人士答复疑问,五天过去了,威尔士方面始终没有联系记者予以回复。
购卡的钱也还没有退还。
坊记就此咨询法律界人士,律师指出,威尔士方面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可能是出于防范恶性竞争的考虑,但对这种行为如何界定,以及如何退费等都没有做明确的约定,这就涉嫌存在霸王条款。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比如在有些饭店里面,有“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约定,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相关说明,像这样的约定是霸王条款,这种约定都是无效的。这个格式条款对于消费者是不是发生效力,我们在法律上可能要打个问号,要有所质疑的。
和现在越来越低的健身卡办卡费用相比,数百元一节的私教课程已经成为健身行业的盈利点。
保护自己的蛋糕可以理解,但为了盈利而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对消费者来说确实难以接受。不知各位坊友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