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的指导下,杨浦区检察院与部分行政机关正式签订并实施《关于部分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7年以来,杨浦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市院的统一部署,主动争取地方党委领导、人大支持,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努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经过前期走访等准备,杨浦区检察院认为建立内外协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有了一定基础。今年4月23日,该院提请区委政法委牵头,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订立《办法》。
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杨浦区检察院起草形成《办法》。《办法》共十二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制度、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鉴定评估制度等。
《办法》保障行政机关和检察院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信息通报制度等方式,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办法》还明确,相关行政机关应当配合检察机关做好专业鉴定和评估工作,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专业技术制度保障。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规范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
该《办法》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起“桥梁纽带”,有助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汇聚行政机关执法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的两方力量,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杨浦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日前,区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座谈会召开,会议再次讨论该《办法》。
近日,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正式签订并实施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