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举措(20)
2016-12-27 0:00:00发布105次查看
国务院国资委
新设三大监督局
监管加码严防国资流失
多家央企划定僵尸企业清退期限
国务院建立降杠杆联席会议制度
重庆市国资委
“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2亿专项支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国企党建”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江苏省国资委
推进省属企业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浙江省国资委
要求省属企业加强境外资产监管
福建省国资委
加强所出资企业子企业监事会工作
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将成立首只国改基金
国务院国资委
新设三大监督局。调整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机制,在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新设三大监督局,建立“监督报告、协调处置、领导决策”三大监督平台,实现出资人管理与监督的有效统一。一是强化工作领导。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除原有一名国资委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外,增加一位委领导,专门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二是强化机构支持。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负责外派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分别以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等“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第一平台为监督报告平台,由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报告问题,督促落实应由企业自行整改的事项;第二平台为协调处置平台,由分管委领导负责,三个监督局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推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第三平台为领导决策平台,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为主体,研究监事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听取监事会主席对有关企业监督检查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监督局专项工作汇报,实现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
监管加码严防国资流失。国资委新一届监事会全面进驻103家中央企业,开展第六任期监督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将建立以报告制度和履职记录制度为核心的监督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同时将加紧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
多家央企划定僵尸企业清退期限。中央企业将用两年时间压减10%左右的过剩产能,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345户大中型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中国华能集团2018年年底前,退出煤炭产能914万吨/年,处置僵尸企业16户、特困企业4户,“十三五”期间关停退役647万千瓦煤电机组。保利集团将用三年时间完成39家僵尸企业的重组整合退出,确保亏损额减少50%以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南方五省区“十三五”火电装机新增规模控制在4285万千瓦以下,从2020年,全网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武钢集团将主动退出炼铁产能319万吨、炼钢产能442万吨。
国务院建立降杠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等。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包括一行三会、国资委、财政部、高法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重庆市国资委
“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一是到2020年研发投入占总营收1.5%。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目标是:研发费用(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新产品销售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0%以上;拥有的市级创新平台、国家级创新平台占全市比重提高到20%、25%以上,专利拥有量、著名商标拥有量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50%;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全国省级监管国有企业平均水平以上,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达到同行业优秀水平。二是每年安排2亿元创新“专项支出”。企业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3%-5%(工业企业可提取3%-8%)作为研发准备金,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税前据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对重大创新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制,对项目研发团队实行项目分红或协议工资。“十三五”期间,市国资委每年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安排2亿元创新“专项支出”,对企业重大创新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给予补助,企业可自主决定给予该项目创新团队的奖励。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予以优先支持。三是要将创新绩效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与薪酬挂钩。将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明确符合条件企业实施股权奖励的,可将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用于股权奖励;实施项目收益分红的,可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分红;实施岗位分红的,可将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用于分红。可按相关规定建立项目跟投制度,跟投比例最高可达20%。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开展科研人员、关键管理岗位等骨干员工持股试点,持股比例上限为30%。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召开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降杠杆率专题会,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国务院54号文对企业降杠杆率是重大机遇,要有机遇意识立即行动。二要实质动作。对照国务院54号文七条途径,各企业逐项制定操作方案,10月底前报送市国资委。三要纳入考核。根据不同企业情况,下达个性化考核指标。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国企党建”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通过定期推送国企党建活动和动态情况,展现国企党建工?风貌,传递党的声音,传播党务知识,建立服务广大党员的新载体,使之成为宣传广东省国企党建的微窗口、服务基层党建的微平台。
江苏省国资委
推进省属企业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一是继续督促各级党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督促企业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履行责任的工作部门以及职责任务,健全落实常态化问责,保证责任层层传递、有效落实。二是深入分析排查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对本企业、本部门政治生态做出全面、准确分析判断;突出对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三是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大力整合巡视巡察、监事会、审计等监督资源,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深入研究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严格对照五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意见,确保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理。四是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健全落实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提醒谈话、干部任职前的廉洁谈话、轻微违纪的诫勉谈话制度的同时,强化问题反映核实的函询谈话,不断扩大覆盖面。五是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事。对典型案件坚持通报曝光,对案件查办中发现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扩大办案成果。
浙江省国资委
要求省属企业加强境外资产监管。召开省属企业境外资产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一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立足企业实际需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拓展海外市场,壮大境外企业实力。二要加快清理境外僵尸企业,结合供给侧改革和提质增效,及时清理处置“空壳”和长期亏损企业,减少境外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金额。三要强化境外企业内部审计,重点是境外企业资产、资金审计和境外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造成国资损失的依规追究责任。四要加强境外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结合内控体系完善,完善境外企业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日常报告管理制度。五要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研究应对外汇和法律风险?加强对由个人代持国有企业股权的风险防范。六要完善境外资产监管制度,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
福建省国资委
加强所出资企业子企业监事会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建立健全监事会监督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逐步推行“委派监事”制度、健全监事会组织体系、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构建监事会监督信息网络体系、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等方面对所出资企业子企业监事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着重强调了建立监事会主席由上级母公司依法提名、委派制度,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促进监督职能与决策职能、经营职能分离,切实提高监事会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检查的真实性、有效性。2016年底前,各所出资企业要按照“谁出资谁监督”、“先试点后推开”原则,选择2-4家全资子企业或控股子企业分类开展委派监事试点工作。
四川省国资委
将成立首只国改基金。与涛石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丝路金融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发起并管理首期500亿元、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四川省国企改革发展投资基金。该国改基金将支持川企通过省内外、境内外的市场化并购,夯实主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为省属国企提供从业务发展战略到资本运用方案,及作为实施保障的机制、体制改革的“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