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梅陇镇食药安办联合市场所召开固定办酒点场所第二季度会议,会议由安监所副所长吴海燕主持,市场所、各村、公司、厨师达40余人出席会议。
安监所副所长吴海燕在会上指出:各村要加强农村办酒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完善本辖区农村办酒场所管理要求,确保用餐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酒场所,在今后办宴时需签订《闵行区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合同范本》。并督促其他未办证单位加快办证进度,对于办证中碰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解决。
市场所副所长陆飞立解读《上海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特别强调一下几点:一是在操作中要做到申报备案、签订合同、菜谱制定、原料管理、加工操作、禁止经营、食品留样、应急处理;二是办酒场所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办酒过程中进行食品安全巡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台账,向办酒户主索取食品原材料采购票据复印件。三是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是有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