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能力提升——江浙沪药品检查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8-5-31 10:06:00发布79次查看
为深入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试点工作,促进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一体化集群发展,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联合江苏省、浙江省药品检查机构,于近日签署《江浙沪药品检查机构区域协作备忘录》,上海市食药监局陈尧水副局长、江苏省食药监局樊路宏副局长和浙江省食药监局邵元昌副局长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江浙沪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省市,本市试点品种的跨省市委托生产大多是委托江浙企业。随着MAH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由多地委托生产带来了对跨省市药品检查的挑战,仅依靠一方力量难以解决,三地药品检查机构积极沟通、共同探索,并一致同意以区域协作备忘录的形式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能力提升。
根据协议约定,三地检查机构通过检查员互认,实现检查资源的共享互通;通过检查结果互认,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制度性约束,统一核查检查标准;通过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通过检查员的多地协作,在实践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一体化集群发展做出更多、更积极的贡献。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