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能住得起300平方米豪宅的人,
经济状况应该不会太差,
可这名男子却不愿交物业费,
直到法院冻结其账户后,
男子才主动将拖欠的物业费还清。
在上海住着300多平方米的豪宅,
却不交约19000元的物业费,
在被裁决要求交纳物业费后,
还躲了起来。
日前,
滁州市琅琊区的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
冻结了陈某某的全部银行账户。
无奈之下,
陈某某从上海来到滁州琅琊区法院,
当庭交纳了全部欠款。
被执行人陈某某本是滁州琅琊区居民,
2007年购买了上海市青浦区某小区
300多平方米的豪宅一套。
不过其欠付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
的物业管理费近19000元。
为此,
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依照约定,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4月5日依法裁决:
陈某某支付物业管理费18958.80元、
滞纳金4030.84元,
承担仲裁费4199元。
陈某某并未主动履行。
为此,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
于2018年2月8日
向琅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
依法向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
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
全面查询陈某某的银行存款,
并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
近日,
陈某某从上海来到琅琊区法院执行局,
表示其全部账户被冻结后,
不能交纳水电费,
不能为孩子交纳学费,
日常活动受到严重制约。
因此,其要求当庭还清欠款,
以便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