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上报〈2018版上海电网拉停220千伏主变名单〉的请示》(国网上电司调控〔2018〕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电力法规,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原则同意你公司提出的《2018版上海电网拉停220千伏主变名单》,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且仅在电力系统发生重特大故障,为避免电网稳定被破坏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或进一步发展,需要紧急、快速地控制负荷时使用。
二、在执行拉停220千伏主变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在拉停的同时或拉停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请按此批复,依法通知有关用户,并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2018版上海电网拉停220千伏主变名单》,统筹协调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可降负荷,健全电力事故应急措施,加强次生事故危害防范和事故后恢复预案,工作中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