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静安二委接到居民黄先生投诉,在3区内有居民饲养家禽(两只老母鸡),希望居委尽快将老母鸡处理掉。
静二居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没有发现老母鸡的踪迹,沿着居民提供的线索开始排摸,走访附近居民,询问老母鸡的主人以及去向,但是很遗憾都没有收获。
投诉人黄先生在傍晚时分又看见老母鸡在小区内溜达,他看见此情形情绪非常激动。言语上非常气愤。第二天又来电居委,居委工作人员再一次赶到老母鸡出现的“案发现场”,在这附近蹲守准备抓鸡。连续蹲守了2天都没有出现,后来经过多方了解,原来老母鸡的主人通常在夜间放老母鸡出来“放风”。得此消息,居委工作人员经多方努力和协调,终于找到了老母鸡的主人。
在居委的劝导和沟通下,老母鸡的主人终于同意将鸡斩杀。最后居委工作人员致电投诉人黄先生,将老母鸡处置的结果告知,黄先生终于喜笑颜开,也感谢居委的努力,还小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