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2018年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拟于5月24日至7月24日分别在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委、区妇联、区文广局、团区委开展政治巡察。5月24日,三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环保局、区国资委、团区委,并召开动员大会。本次巡察采取一托二的形式,驻点巡察,每个被巡察单位时间一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党章、树立“四个意识”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紧紧围绕“六项纪律”三大“问题”三个重点”两个方面”以及落实区“ “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和“两个责任”“四责协同”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直接查信办案,对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巡察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各巡察组设立专门的公开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箱,受理与巡察工作内容相关的来信、来访、来电、邮件等,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9: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