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野生鸟蛋 在崇明首次被立案查处
2018-5-23 15:02:00发布69次查看
近日,80后青年何某掏鸟蛋,被区林业部门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进行立案,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2018年4月20日,何某在庙镇鸽龙港河道内摸河蚌,在茭白丛中发现一窝野生鸟蛋,随手将窝带鸟蛋一起放入车斗中,而后去新村乡继续摸河蚌,被巡逻的新村乡民警查获,并移交区林业部门。经鉴定,何某掏到的14只鸟蛋为鸊鷉目鸟蛋,已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区林业部门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进行立案,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400元。
林业部门再次提醒:大家外出时,千万不要“掏窝”捡拾鸟蛋,也不要打扰正在孵宝宝的鸟妈妈,否则将影响鸟类的繁殖,破坏生态环境,还可能因捡到了野生保护动物的鸟蛋而触犯法律。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