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侬脑子坏忒啦”惹祸上身
2018-5-22 0:00:00发布55次查看
上海市民李某在骑车经过路口时,险撞上一辆快速通过的助动车,遂抱怨了一句“侬脑子坏忒啦?”就因这句话,他被骑助动车的市民严某打伤。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严某承担80%赔偿责任,需赔偿李某医药费、物损费等共计1618.77元。而李某对引发冲突亦负有一定的责任。
据李某回忆,2017年3月27日中午11时左右,他骑自行车至新昌路、北京东路路口,正准备左转进入一条弄堂。突然,李某面前快速驶过一辆燃气助动车。李某赶忙捏住刹车,才避免和助动车相撞。
“车子开嘎快,侬脑子坏忒啦?”李某对着助动车远去的背影,抱怨了一句。谁知,驾驶助动车的严某听到了李某的这句话。他随即停好车,折回后冲到李某面前,手指对方质问道:“你骂谁脑子进水了?”然后挥出一拳,把李某的眼镜打落在地。
李某紧抓严某,不让他逃跑。双方就此发生拉扯,严某将李某按倒在地,李某的手被地面擦破,大拇指和中指关节处发生流血,软组织挫伤。直到围观的路人将严某拉开,他才停止对李某的殴打。
据李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他因故致双手多处软组织损伤等,伤后休息7-15日。
李某自称,他是本市闵行区某保健按摩店的法人代表,每天收入是1500元。他诉请严某按500元/天标准,向自己赔偿15天的误工费,此外还有医药费、衣物眼镜受损费及交通费等,共计11722.46元。
被告严某辩称,案发时,自己在距路口50米处就看见了骑自行车的李某。而自己是骑车从李某车头前“绕”过去时。可当自己下意识回了一下头时,却被李某无端辱骂。自己伸出手指,质问李某在骂谁时,李某伸手把自己的手打开了。
至于李某的倒地,严某表示是李某本人在后退时,脚后跟碰到上街沿而摔倒,然后自己跟着一起倒下去。
严某认为,李某主张的各项费用如他能提供票据原件,自己可以认可。但对于误工费一项,严某表示李某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其存在误工损失,因此不予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双方因各自所骑车辆险些相撞而发生冲突,原告首先开口辱骂被告,对引发冲突负有一定的责任,而被告遇事不冷静,对原告采取了推搡等肢体动作,致原告倒地、手部软组织挫伤等,依法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对于李某提出的误工费,因李某未能提供相关缴税记录,薪资发放凭证、收入减少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存在误工损失,故法院对该项诉请不予支持。法院酌定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计1618.77元。
黄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