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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6月启动

2018-5-21 15:11:28发布88次查看

据崇明区消息:记者日前从崇明区总工会了解到,“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2018年社区(即散户)参保于6月启动,未申请过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和想要参保的新退休人员可于6月1日至6月30日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是为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职工的第二医保”。
  在保障期内(免责期外),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等四种治疗之一,可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50%—70%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4万元保障金。据统计,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底,崇明地区有7.5万多名退休职工参加了“退休住院保障计划”,1.5万多人次退休人员受益,累计获得1300多万元保障金。
  据悉,社区参保对象是指,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以及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在缴费标准上,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一年内再次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315元/人;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630元/人;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两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945元/人。其中,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年份,不享受保障待遇。
  崇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社区参保将于6月启动,已申请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将在今年5月直接通过养老金账户扣款,扣款成功后将自动续保;扣款未成功的,将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知前往现场办理续保。新退休人员和未申请过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想要参加该保障项目的,需于6月30日前前往各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续保手续。退休职工如需了解“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情况,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拨打咨询热线:4008892351。
  记者还了解到,若参保人员想要足不出户就可办妥保障金给付手续,即实现“自动报销”,可持有本市各银行养老金账户,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直接给付登记,市职保会将根据个人就医信息,对申请人在登记生效日前半年内及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发放到养老金账户,直接给付结果将通过联系人手机短信告知。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有四种情况因需要核实收据,仍需到市职保会办理保障金给付申请手续,无法“自动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减负人员;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外地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有附加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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