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闵行颛桥有居民前来反映,小区内有人种植罂粟。
民警经过了解核实,该业主种植的罂粟系为观赏所用,所幸数量不多。民警联系了相关业主及时铲除,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