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和健康的基本保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理念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牛鼻子。
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震慑违法行为,2016年8月15日,《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将本市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依法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和重点监控措施,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报送拟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俗称“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以及拟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和重点监控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的创设和实施,为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督和惩戒,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食品行业内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全面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有效的手段。
但是由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都尚未建立,实际操作中区局大多是通过自行查询“裁判文书网”或者通过公安渠道才能了解法院的判决情况,对于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判决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完整,因此可能会造成报送时间上的迟滞,以及报送责任人员上的疏漏。
为了建立各相关单位之间的“黑名单”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精准对接,使区局能第一时间掌握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判决情况,全面、及时报送重大监管人员名单,借助5月9日区检察院两次来区局调研“黑名单”执行情况的契机,5月10日上午,区局主动联系区检察院,由宗晔副局长带队赴区检察院参加公益诉讼工作协调会,对建立“黑名单”联动信息沟通机制与区检察院进行深入调研。公平交易科参加了此次调研。
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科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最高检2016年10月发布的《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两个文件的精神,强调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质量安全公司诉讼工作和监督“黑名单”执行情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后,区检察院苏正洪副检察长表示,区市场监管局的“黑名单”报送工作花了很大心思、下了很大力气,工作走在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工作机制等问题,还是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为了推进各相关单位建立食药领域司法判决共享机制,区检察院下一步将按照市检察院的要求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促成联动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
区市场监管局宗晔副局长首先对苏正洪对区局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区局对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非常重视,同时也阐述了区局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现实难题。宗晔表示,区局将按照区检察院的建议,抓紧落实改进措施,在区检察院的牵头下,尽快建立多方沟通工作机制。
本次调研为区局与区检察院之间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和食药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的工作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