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治先行者顾琤琮检察官: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健康地回归社会 “我们是公诉人,更是孩子的国家监护人”
“孩子不是缩小版的大人。”作为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命名检察官,顾琤琮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从事了12年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顾琤琮总是提醒自己,一味加大惩罚的力度,只能让孩子们在监狱这个染缸里向比他坏的人学习。“我们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仅仅是公诉人,更是他们的国家监护人。”她和团队率先试行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教育矫正工作,并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被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为孩子身心恢复提供帮助
顾琤琮的团队负责过不少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性侵。由于被害人很多是幼童,有的甚至年龄还不到3岁,难以清晰表达自我意识,还可能混入想象,引导孩子说出可采信的证言需要技巧。
此外,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加害人可能是近亲属或老师等“身边人”,牵涉到一个家庭的隐私,即便是孩子的家长,很多时候也难以说清、不愿说清,这也给取证带来了巨大困难。
顾琤琮在审查证据时经常使用表格法,将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被害人陈述等规整地列表。经过比较,从证词矛盾切入,着重审查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客观证据,就能抓住复杂案件的突破口。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顾琤琮感到忧心的是,一些性侵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往往会遭遇周边人的指指点点。“受侵害的孩子身心俱伤,这最令人痛心。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告诉他们,在这件事情里,你并没有错,现在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会有很多人帮助你,你的未来会很美好。”为此,顾琤琮寻求专业心理介入、法律援助律师到场、综合司法救济金和医疗绿色通道“四位一体”,为孩子的身心恢复和帮扶安置提供帮助。
推动社区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
2011年,顾琤琮曾被派往位于远郊的青东农场区检察院,从事派驻监狱检察工作。在监狱中,她面谈的一个因打架入狱的孩子让她至今记忆深刻。“第一次面谈,他靠在椅子背上腿顶在身前,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和我说‘不就是三年嘛,我就是要用拳头告诉他谁也不能欺负我’。”
然而,少年说到一半,突然抬头看了顾琤琮一眼,问道:“老师,我以后会怎么样?”顾琤琮没有想到,孩子会称呼自己为“老师”。经过深入了解,顾琤琮从少年口中得知了他背后破碎的家庭以及在学校中遭受的欺凌,并耐心听他讲述了为什么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以及他对未来的期待。
“那次谈话让我意识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庭上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并不完全代表正义的实现。”从那时起,顾琤琮开始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矫正,让他们健康地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如何平衡严厉打击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非易事。一次,顾琤琮办理一起20多名青年聚众斗殴案件,其中多人即将高考,一旦法院判决,他们将错过高考。她在梳理案情时发现一条线索:7名未成年人在斗殴过程中未直接持械,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且能认罪悔罪。
循着这条线索,顾琤琮开始认真审核证据,研究对他们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可能性。通过大量扎实工作,诉讼进展顺利,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均通过监督考察,成功回归社区,其中多人考取本市重点高校或者稳定就业。
顾琤琮和她的团队的确是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治的先行者。2014年,她联合社工组织,推动建立“社区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的个性化教育矫正,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项目化运作。针对低龄“失学”“失管”甚至参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由检察机关委托专业社工建立档案,开展多种个性化教育矫正措施、引导其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心理、行为矫治与未来规划等。
社区矫治模式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成为上海全市推广的范本。2017年以来,顾琤琮检察官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较大幅度提升非羁押率、非刑罚化措施适用比例,2017年未成年人不捕率达66.7%,不诉率达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