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鉴证实录|一起空难后,不解剖已冰冻4个月尸体,鉴证专家如何判断死者生前是否怀孕?
1999年4月15日,天降横祸。下午16时许,韩国大韩航空公司一架麦道11型大型宽体运输机满载4.9万磅航空燃油和数十吨货物,从上海虹桥机场起飞。起飞约2分钟后,飞机突然从1400米高度下坠,紧接着发出炸雷般的巨响,坠毁于上海莘庄地区沁春园住宅小区附近。事故造成5名无辜路人死亡,30余人受伤。
在处理善后工作时,其中一名死者乔某的家属提出,乔某刚结婚不久,生前已经怀有身孕,所以是一尸两命,应该按照两条人命进行赔偿。但是,家属拿不出她已经怀孕的客观证据,大韩航空公司与被害人家属无法达成一致,乔某的家属便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乔某究竟有无身孕?1999年8月9日市一中院委托专家委对此案进行鉴定,由于案情重大,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多名专家共同参与了鉴定工作。鉴定乔某是否怀孕本身并不困难,但由于死者家属认为乔某已经惨遭不幸,坚决不同意解剖尸体,因此法院要求在不使用尸体解剖方法的前提下对乔某是否怀孕进行鉴定。
“我们首先征询了妇产科专家,了解在不进行尸体解剖前提下进行鉴定是否有技术手段可以应用。”参与的专家回忆,妇产科专家告诉他们,对于一具已经冰冻保存了4个月的尸体,已经无法通过超声仪检查来判断子宫内是否有早期妊娠的胚胎存在。因此,唯一可能的确诊方法就是依靠妊娠附属物所分泌的专一性的化学物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来间接推定妊娠是否存在,“这是一项新的技术手段,甚至可以确定怀孕10天的早早孕,且此技术的使用已被国际所承认。”
1999年8月17日,经过精心的准备,专家委请来法医、妇产科等方面的专家,至龙华殡仪馆抽取了乔某的心血10ml,分别装入5个无菌塑料试管中,然后立即送到实验室进行检查。
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在测定方法上专家决定使用两种可靠的方法相互对照。其一为放射免疫分析法,其精密度可测至ng级(10-9克级);其二为酶标法,精度与上相同。这是迄今为止最先进的两种妊娠化学标记物检测法。当天结果便出炉,两份检测报告均不能证明死者乔某生前有妊娠。
法院根据专家委的鉴定结论,对于乔某家属提出乔某生前怀孕的说法不予支持,最后判决大韩航空公司赔偿乔某家属110万人民币。
(本文资料来自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