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大展拳脚吗 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创新升级
2018-5-11 18:32:37发布92次查看
据说,虹口的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创新升级啦~
近日,虹口召开了文化发展大会,还公布了文化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和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想在文化虹口大展拳脚吗?
那你就要知道下面的内容咯!
关于开展2018年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文化品牌、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相关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决定》(虹委〔2018〕5号),加快促进虹口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实施意见》(虹府办[2015]33号)、《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组织开展虹口区2018年宣传文化事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设立,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宣传文化类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有助于我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个人等。
在虹口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申报主体优先支持。
二、支持标准
(一)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1.支持有利于展现虹口“海派文化发祥地、先进文化策源地、文化名人聚集地”的宣传文化活动;
2.支持有利于打造虹口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品牌的宣传文化活动;
3.支持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素质,增强文化自信,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的新闻宣传、理论宣传活动;
4.支持有利于鼓励社会资源建设民间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实体书店等文化场馆的宣传文化活动和项目;
5.支持有利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凸显虹口文化底蕴的文学、影视、戏剧、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摄影、曲艺、文艺评论等领域的精品文艺创作项目;
6.支持有利于繁荣虹口公共文化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性精神文化需求的群众性文体惠民项目;
7.支持有利于提升虹口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中外国际交流合作的学术研究、会议研讨、艺术展示、文体赛事、文艺汇演等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8.支持各类宣传文化人才举办有利于虹口宣传文化发展创新的高水准讲学、研讨、宣传、培训等项目;
9.其他有利于促进虹口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专项资金扶持方式:
由虹口区委、区政府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大宣传文化活动和项目,可予以全额资助;其他项目可予以差额资助。差额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申请项目全额的30%,最高不超过申请项目全额的50%。鼓励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等赞助支持,围绕项目开展市场化、社会化运作。
三、申报材料
1.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报主体证照(需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如需);
4.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项目审批或备案文件、项目建设自筹资金证明、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简介、出席单位、出席人员以及后期宣传报道等材料(活动类);
5.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提供项目实施后预计实现的社会效益;
6.项目获奖或者入围竞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需);
7.市级扶持立项或批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需);
8.主办、协办、承办单位相关证照及合作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及在虹口纳税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如需);
9.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向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审批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方式提交项目申请,不接受委托代理等方式申请。
五、申报时间
结合今年整体工作安排,拟分两批组织项目的集中申报、集中审批,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30日前和9月10日前。
六、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按《管理办法》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及结项报告。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本年度申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七、咨询联系
受理单位:虹口区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科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1号楼323室
联系人:张奇、王小明
电话:25658929、25657052
邮箱:xcbggfzk@163.com
中共虹口区委宣传部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