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提出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2017年,市规土局陆续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县租赁住宅的相关具体工作。
为落实上述工作要求,尽快推动我区社会租赁房项目规划落地,我局会同莘庄工业区于2017年7月上旬启动了《闵行区莘庄工业区01单元(mhpo-0501)控制性详细规划32a/34a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规划编制中,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抢抓节点,以确保规划编制有序、高效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规划编制启动阶段,我局组织业务科室对于社会租赁房的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尤其对于市规土局下发的规划土地管理要求逐条讨论消化,按照完善居住体系、增强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服务的要求,迅速明确编制要求,落实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
二、提高规划理念,建设和谐社区。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莘庄工业区西北角,规划面积约43.03公顷,将原工业用地调整为社会租赁房用地,并同步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地等,规划调整后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促进产业园区职住平衡,带动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批复的规划方案将社会租赁住房和社区配套理念融合在一起。规划中设置充足的社区配套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使租房成为一种更便捷、更灵活的生活体验。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
为保证规划编制与研究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存在问题,全力加快项目进度。同时,密切和市规土局沟通,确保及时提出推进意见,每个环节按时落实。
四、合并规划程序,抢抓时间节点。
在社会租赁房地块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为确保尽快完成土地出让工作,在规划调整阶段将规划评估要求项目阶段的规划评估要求纳入调整方案,将规划调整和规划评估两个程序合并,大大提高了规划编制效率,节约了时间。规划调整工作从7月启动,涉及各部门在过程中充分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报告评估、任务书上报、规划公示公告等程序,历时2个月,于9月底经市政府以沪府规【2017】146号文批复同意,确保此项工作的高效、高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