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区河道所、新泾镇河长办组织进行了河道巡查,在前期巡查中发现河道存在多处违法捕捞的现象。
5月4日上午,新泾镇河长办和新泾镇管理办牵头区河道所、城管新泾中队、市场监管等单位对影响市容和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捕鱼行为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设置捕鱼工具,给予其强制处理。当天共出动市场监管、城管、门责特保人员等20多人,对新泾港3处、午潮港2处、陆家浜1处,执法人员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收缴了其捕鱼工具。
新渔浦
午潮港
陆家浜
新泾镇河长办正在新泾港东岸、午潮港拆除捕鱼工具
城管新泾中队、门责人员正在新泾港东岸、午潮港拆除并收缴捕鱼工具
市场监管、门责人员正在陆家浜拆除并放生水生动物
区河道所、河道养护人员正在新泾港西岸拆除捕鱼工具
收缴的捕鱼工具
为切实提高城区水环境管理品质,保障区域水生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严禁电力捕鱼,严禁在水域使用拉网、地笼网等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下一阶段,新泾镇河长办将联合区河道所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捕捞的宣传工作,还将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整治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