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从4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5月4日下午,浦东召开《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会议。
《条例》围绕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化、产权明晰化、改革程序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多元化、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明晰产权归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基本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会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雷受邀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主题报告,他结合《条例》立法的历史背景,分析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的现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解读《条例》的核心要义,并表示要抓好宣传普及培训工作,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扎实有序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胜明表示,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强化监督,上下合力,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新区副区长管小军为贯彻落实《条例》作动员部署,提出要紧密协作,确保《条例》推进有序、落实有力,把握重点、稳妥推进,着力提升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会议透露,近年来浦东注重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改革举措,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租赁交易平台,探索创新集体资产监管方式,为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浦东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核查问题整改销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条例》和相关制度情况的自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