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大调研为创新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把脉问诊”
2018-5-3 10:47:00发布92次查看
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了解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今年3月起,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带领机关干部分批多次开展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调研”活动,先后走访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静安公证处、闸北公证处、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部分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实地查看、与基层同志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落实情况。
一、建立“三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需求
“三纵”是指全面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区司法局主动与区社建办协调沟通,联合发文统一了全区各工作站和工作室的标识标牌。目前,全区共有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于三月底前全部完成挂牌工作,实现了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全覆盖,便于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极大提升了法律服务与群众的“接触面”。
“三横”是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位一体”。其中,实体平台以区、街镇、居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基础;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依托“12348服务热线”和“12348上海法网”,我区组建了一支364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团队,由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部分机关干部组成,专门服务于热线咨询和网络平台咨询工作。今年一季度,区中心实体平台法律咨询窗口接待来访2465人次,完成律师类行政审批初审376件;12348服务热线接听4265人次;12348上海法网共提供法律服务546人次,服务时长3178分钟。
二、提供“法律顾问人工智能”双重保障,24小时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去年年底,全区37家律所、124位律师与273个居(村)完成了签约对接,实现了“一居(村)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居村法律顾问由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以及熟悉社区工作的律师担任,帮助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促进社区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实践中,居村法律顾问在宣传法治理念、化解群众矛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去年,共和新路街道悠和家园居民群众因某公司建设信号基站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矛盾,居村法律顾问主动上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解决矛盾,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此外,居村法律顾问建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并将法律智能助手“沪小法”植入到微信群,借助微信用户基数庞大的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为老百姓提供了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让百姓少跑腿、法律信息多跑路的目标,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三、各街镇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形成了形式多样、亮点鲜明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南京西路街道和静安寺街道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优势互补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政府发挥着专业优势,社会组织更具本土化特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渠道的法律服务需求;临汾路街道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创新设置“社区法治体验中心”,强调党建引领下的法治社区,以党建带动法治,以法治助推党建;曹家渡街道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要求,发挥各部门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芷江西路街道坚持“法律服务人工智能”的服务模式,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治机器人,辅助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共和新路街道建立多部门间的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所、消协、妇联等多家部门合作开展法治活动;北站街道实行网格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同时组织律师服务团深入商务楼宇宣传法律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模式在基层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府法律服务的公信力,更有利于保障静安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走向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
四、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大调研走访过程中,群众普遍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只要遇到法律问题,大多都可以随手查阅,随时咨询,得到帮助,在社区已经基本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但也有部分群众反映了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希望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还不够广,法律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还不够高,各街镇的法律服务资源还不均衡等问题,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者的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另外,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还不够。目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从事法律服务是本着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我社会价值的初衷,如果没有形成配套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五、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未来发展的几点要求
(一)加深“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深入融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充分发挥市局智能机器人“沪小法”的作用。通过各级法律服务场所宣传智能机器人“沪小法”,将其植入到法律顾问微信群,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为老百姓提供贴心的全天候法律服务。二是在法律服务场所配备法治机器人。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场所配备法治机器人,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分流部分较为简单的法律问题,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三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大数据分析制度和案例研判制度。组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案件进行研判分析,为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支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参考性案例库,提高常见矛盾纠纷、法律问题的化解和解答效率。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改造升级工作。升级后的服务场所要设立开放式的服务大厅,改造相应接待窗口,设置服务区域,悬挂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放置常用法治宣传资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居(村)法律顾问信息。二是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形象标识。鼓励有条件的街镇统一窗口接待人员着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形象。三是配置IPAD等电子智能设备。展示和查询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信息,并放置常用法治宣传资料,用于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服务导引。四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台账、信息报送、舆情分析和重大事项报告、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科学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
科学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法律服务、执业监督等内部资源和已有平台,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之间的衔接配合,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综合性指挥平台作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室与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社会组织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促进平台高效运转。同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的对接,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四)多途径的人员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薪酬待遇保障。尽快建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人员进入服务岗位,稳定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培训力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培训基地,对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开展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案例实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科学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考评模式。加强对法律服务案件的考核,健全完善服务流程,开展“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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