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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为红颜 无辜路人遭“横祸”

2018-4-27 8:53:00发布103次查看

(记者 黄竞竞)得知女友被同事“欺负”,怒气冲冲的小伙纠集多人等候在同事回家的路上,想要痛殴对方一顿为女友泄愤,不料却因为认错人,将无辜的路人黄某殴打至面部鼻骨及上颌骨骨折。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侯某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90后的侯某年龄虽不大,却已经是个“老江湖”。2015年11月26日晚,女友可可向侯某诉苦,称住在一个宿舍的同事琦琦欺负自己。听闻女友“被欺负”,侯磊叫来三个帮手,打车至琦琦宿舍附近,伺机报复。

11月27日凌晨,看见琦琦走近并拐入另一条马路,可可立刻提醒侯某。侯某等人追上后,发现一名白衣女子走在前方,侯某和同伙对其拳打脚踢。不料,侯某等人误将黄某当成了琦琦,而眼见这暴力一幕的琦琦正慌张地想要离开。侯某等人立刻又冲上前去,连扇琦琦数个耳光后将其推倒在地,并撂下狠话警告不许再“欺负”可可。

随后,侯某走到被误伤的黄某面前,表示自己打错了人,扔下300元后与女友等人扬长而去。无端遭受飞来横祸的黄某,许久才缓过神来,拿起手机报了警。经鉴定,黄某双侧鼻骨骨折合并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等,构成轻伤。

事发后不久,因与他人结伙在无锡多地扒窃手机,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7年12月10日,侯某刑满释放。但在监狱外等待他的不是自由,而是上海警方。同日,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侯某提起公诉。检察官谈颖颖指出,侯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静安法院依法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一年,连同前罪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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