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精神,以及《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等规定,对符合临时备案条件的,予以临时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近期,区市场局食品经营科牵头起草了《闵行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目前正在意见征求阶段。本意见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和加工卫生要求,人民群众有需求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备案。目前全区共备案10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