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保障营商环境
2018-4-23 11:44:30发布74次查看
辛苦创新创业的科技成果被“抄手”复制粘贴,遇到维权难题却一时不知该如何保障自身权利……今后,虹口企业家们不用为这些烦人事长吁短叹。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他们的创新创业之路撑起一把遮风避雨的“保护伞”。
据悉,该《意见》共15条,涉及治安环境、生活环境、创业环境、诉求环境、人才队伍五个方面,全力服务保障虹口营商环境建设,让企业家们居住平安、生活舒心、创业更有动力和活力。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将依托航运金融检察部门专业化办案机构和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服务保障虹口金融现代服务业、航运高端服务业发展,保护各类企业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尤其是做好对中小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危害航运秩序、航运安全和邮轮经济的刑事案件,严厉惩治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创新成果。
在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检察院还将跨前一步,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特别将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查封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坚决防止出现对涉企业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发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强化涉及产权纠纷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此外,检察院将完善与公安、法院、区金融服务局、区投促办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影响区域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风险感知、研判分析;会同区商务委、虹口区工商联共同开展企业风险防控,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会同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共同调研、法治宣传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服务保障政府“放管服”改革,配合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在科创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提供受理申诉等“一站式”服务。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搭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运用“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和微信法律问答等方式,提供信息查询、权利告知等多元化法律服务。进一步落实检察官的社会责任,推进新闻发布以案释法常态化。主动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即进商圈、进园区、进楼宇、进银行、进社区,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