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环保局召开2018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推进会,回顾一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二季度工作。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大调研、国际精品城区建设、市环保督察”三大主线,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市环保督察整改,制定完善整改方案
根据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牵头相关单位制定完善了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从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绿色发展、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方面着手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推进具体时间表、责任部门和单位,确定33项整改任务,共81项整改措施。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落实环保领域“放管服”,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的要求,全面贯彻环评审批、登记备案、自主验收政策要求。修改完善区内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制定餐饮、汽修、医疗、文化、土建五大行业登记表网上备案模板;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备案前的现场踏勘服务;制定《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办法》,实现新批和新备项目事中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重点经济楼宇、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城市更新等项目的环保技术指导,主动介入、跨前服务,召开含辐射项目未竣工验收单位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培训会。
第一季度完成审批环评报告表项目3个,登记表备案项目72个。对上一年度项目全部完成备案现场核查,自主竣工验收2个,并联审批12个。
四、结合大调研,走访街镇和企业问需问计
按照长宁区委、区府大调研的工作要求,制订了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大调研相关工作。第一季度,采取领导带队、联合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共组织开展77次调研,调研企业63次,社区居民11次,走访65次,参加联合调研11次,共收集问题数和建议数量114个,已经解决91个。
五、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督监测执法能力
根据去年底市环保督察组在督察长宁期间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年初制定了《长宁区环境监察任务书》和《长宁区环保监测任务书》,加强责任分解、理顺推进机制、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一季度完成监察任务有:市级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察8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察8次、汽修单位及加油站监察13次、建设项目核查23次、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医疗废弃物单位监察33次、双随机环境监察37次。一季度共立案20件,作出责令改正类行政命令决定20件,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件,罚没金额累计219万。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实施《长宁区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方案》,启动大气网格化和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招标流程,完成一季度目标。油烟监测17次、废水采样13次、地表水采样8次、噪声监测21次、机动车尾气路检1次、废气监测3次和机动车禁鸣1次。
第二季度,区环保局将继续在督察整改上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在大调研上抓需求,坚持走访问需问计,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实际困难;在污染防治上抓推进,深入推动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在服务企业上抓实效,当好店小二,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制度建设上抓创新,针对目前环保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