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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2018-4-19 0:00:00发布101次查看

4月19日上午,黄浦区召开2018年度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中共黄浦区委书记、区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杲云、区委副书记丁宝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南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鸣、副区长左轶梅、区政协副主席程霄玉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区法院院长樊长春、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等出席会议。区纪委相关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属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法治观察员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黄浦建设。区委副书记丁宝定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南停对2017年黄浦区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2018年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副区长左轶梅对黄浦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中共黄浦区委书记、区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杲云指出,近年来,黄浦区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强依法治区的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法治氛围、法治环境更加浓厚,涌现出“拆违十条”、“共享单车33条”等全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和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为黄浦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核心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在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坚持法治思维,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黄浦建设,是事关黄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黄浦区要认真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区的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依法治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按照市委要求,把党委和政府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黄浦要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和卓越全球城市的核心区,必须将法治作为城区治理的基本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构筑诚信社会、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塑造与国际接轨、具有全球比较优势的法治环境,才能深度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和全球市场体系,面向全球广泛汇聚发展资源。二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以更严的要求推进依法执政,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步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法治建设责任制,建立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法治建设“四个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督察考核。以更高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促进权力透明规范运行,加快打造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做好“三个强化”,即强化依法决策、强化依法行权、强化规范执法。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彻底、该管的事管到位,为企业和市民群众提供更周到、更贴心的服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让高端设计、时尚创意、个性化定制等知识密集型企业来黄浦安心落户、放心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在亲和友善的法治环境中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围绕推进城区管理法治化,深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强化统筹用法和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执法用法的能力,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最大效用;积极制定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在总结“拆违十条”、“共享单车33条”、《住户守则》等全市样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应对民宿、短租房、日租房等新生事物的挑战,探索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城区管理的法治基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将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置于依法治区框架中,聚焦民生、食药品、国资保护、生态环境等热点领域,协调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打造“阳光司法、透明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以更实的举措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依法治区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鼓励各街道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实践探索,提升社区安全性、宜居性和居民幸福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法治宣传,把“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总抓手,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公共化、新媒体化和社会化的新态势,大力培育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围绕社会参与,大力支持发展法治类公益社团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途径推进法治建设的社会化动员和参与,更好的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夯实法治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作用,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构建各级党委统筹协调、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区工作格局。

据悉,《黄浦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黄浦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近日即将发布。

《黄浦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黄浦区依法治区工作实际制定。黄浦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区属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探索创新具有黄浦特色的依法治区项目,加强法治黄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通过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四个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步听取汇报的工作机制。黄浦区明确了2018年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清单“30条”,每条对应相应考核分值,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同步建立。

《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涵括了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五个方面,排定2018年依法治区项目37个,其中重点项目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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