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报仇,五十年不晚”?
一个人到底能有多记仇?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
因为高某在50年前曾被邻居王某打破嘴唇,50年后高某在路上偶遇旧邻王某,瞬间“想到旧怨,怒气上涌”,质问无果后将王某打至骨折!
案件回顾
去年年末,高某在路过上海虹口区水电路附近时,偶遇旧邻王某正坐在路边和朋友喝茶聊天。高某上前用手抓住王某的衣领并质问王某,不料王某完全不记得“曾经的旧怨”。于是高某暴怒,扇了王某一巴掌,接着又把王某一把拉倒在地,用脚踢打其上身,王某朋友见状遂立即报警。
据被捕后的高某交代:“我和王某是一起长大的邻居,大约50年前,也就是我们七八岁的时候,他曾经把我打到嘴唇都翻过来了,直到现在还留有后遗症,这次碰到他就是想向他讨个说法!”
高某对曾经犯下的错误表示十分后悔,目前已向被害人王某支付赔偿款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轻仇者寡恩,轻义者寡情,轻孝者最无情。
——《雪中焊刀行》
诚然高某打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是王某年幼时的行为,却也给高某造成了“不可恢复的后遗症”!熊孩子玩闹不知轻重,所造成的“意外”又该由谁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