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们注意啦~
2018上海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确定了!
所有参保人员在保障期内,在本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等四种治疗之一。
参保后享受怎样的保障?
跟着小编看起来
团体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
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按自愿的原则通过本人原单位的退管会组织,团体参保本计划。参保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总数的75%。
缴费标准
参加“在职住院保障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人。
未参加“在职住院保障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每年315元/人。
凡起保日期在2018年4月2日及以后的参续保单位,无论何时办理参续保手续,都参照上述标准。
社区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
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
单位不组织参保,且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职工。
缴费标准
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一年内再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315元/人。
社区参保对象中
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630元/人。
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两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945元/人。
其中,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年份,不享受保障待遇。
参保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参保地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
给付标准
在“退休住院保障计划”保障期内(免责期后),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等四种治疗之一,可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按50%—70%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4万元。
参续保手续延后了,怎么办?
由于此次“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公布时间的推迟,导致一部分参保单位、退休职工需延后办理参续保手续,市职保会采取相应措施,以解除参保单位、退休职工顾虑:
2018年——
通过养老金账户代扣款方式参保,且起保日期为4月-5月的单位,可顺延一个月办理参续保手续;
通过非代扣款方式参保,且起保日期为4月的单位,可顺延一个月办理参续保手续。
以上起保日期与上期相同,无免责期。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保单生效后,退休人员可办理互助保障金的给付。已申请“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直接给付的退休人员,待保单生效后,由市职保会对该部分医保信息进行批处理追溯。
新申请“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直接给付的退休人员,在保单生效后,对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原给付口径进行正常直接给付。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汇总表
从2018年3月起,
上海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全市通办”,
居民朋友可在全市
任何一个受理中心办理个人事务。
上海退休职工们符合
“退休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社区参保对象的,
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及咨询。
最近,老看到有人说
工资要变少了??
贫穷女孩的我听到这个消息
真是瑟瑟发抖!
作为一个月光族
只想说生活中的衣食住行
哪离得开钱啊!
手上的钱还不够吃土用呢!
工资可不能说少就少啊!
原来是
上海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上调了!
到手工资更少了
特别是对于低于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的职工而言
社保费用的增加
意味着原本少的可怜的工资又变少了
最近关于你的五险一金各项调整
小编都帮你整理好了,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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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保年度,
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水平增加,
统筹支付封顶线提高。
同时,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门、急诊待遇
门、急诊待遇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
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
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
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
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为配合该平台7月1日正式运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
自10月1日(含)起,
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
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
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2018年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
为政策过渡期,
在该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
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
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仍为2000元。
另外,在《通知》施行前已办理的、
正处于委托期内的租赁提取业务继续适用原规定,
申请人在委托期内
仍然可以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下限为4279元,上限为21396元。
自2018年4月起,
社保经办机构将暂按2018年度缴费基数的下限
计算个人每月缴费额(计算金额为1690.3元)。
个人若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请于4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至参保所在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于5月10日前按新的社会保险月缴费额
将资金注入个人缴费卡(银行账户)内,
以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
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及今后养老待遇的享受。
财政部刚刚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
在上海市等地实施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本市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
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
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
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是为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
补充医疗保障项目,
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
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
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部门
认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
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等四种治疗之一,
可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范围内
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按50%—70%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4万元。
有没有感觉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
越来越好啦
同时也为我们上海疯狂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