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大局,细化落实国企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时限、重点突破,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二是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按照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境外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改工作。三是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厘清与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加强二三级企业建章立制和风险管控,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区委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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