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系统2018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部署,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近日,“国泰家稳民和乐?居安思危筑长城”2018年杨浦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市昆明学校举行。
中共杨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焱,杨浦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康,杨浦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邵志勇出席活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国安分局、区教育局、江浦路街道等12个街镇的相关领导以及各街镇综治办书记、平安办主任,各初中校长,政法系统代表,昆明学校校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国安局杨浦分局副局长王笃余勉励所有同学抓紧人生的关键时期,时刻把“国家安全”牢记于心,体现于行,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自觉主动地维护国家安全。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冯芸强调,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做好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意义深远。她要求基层学校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结合实际,提高实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落实好进校园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的教育格局,共同筑牢国家安全的长城。
卢焱书记作重要讲话,提出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布局,大力推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建设等四点建议。他希望中小学生能成为国家安全的小小宣传员,将活动中学到的知识传递给自己的父母和长辈,小手牵大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参加活动的领导与来宾还参观了昆明学校师生们围绕“国家安全”主题所创作的书法、绘画、电子小报、软陶等作品,现场欣赏了师生自主创作、编排、表演的诗歌和课本剧。启动仪式在“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从我做起”的响亮宣誓中结束。
杨浦教育将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主题落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近期,区域所有高一学生赴东方绿舟接受了以“国家安全日”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公民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