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市容局领导组织召开生活垃圾管理专题会议
2017-11-2 10:14:00发布66次查看
近日,市绿化市容局唐家富副局长组织召开生活垃圾管理专题会议,专项讨论《关于崇明区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修改和本市湿垃圾源头消纳强制性规定研究。市绿化市容局法规处、环卫处和市废弃物管理处,以及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关于崇明区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是市人大《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是市绿化市容局对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崇明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1X”项目清单》的重点调研项目之一。会上,市绿化市容局环卫处汇报了《关于崇明区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前期拟订、意见征求等工作,市绿化市容局法规处审查了该意见的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材料等的合法性。唐家富副局长指出,要充分发挥崇明区作为世界级生态岛的引领示范效应,崇明区的垃圾治理实现了“两个率先”,即率先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率先打造独立的固废处理系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后,提交市绿化市容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下发,同时抄送崇明区政府。
本市湿垃圾就地消纳强制性规定研究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的储备政策研究项目。市环境工程研究院在会上汇报了本市湿垃圾就地消纳强制性规定研究报告(初稿)。市绿化市容局法规处进一步总结分析了本市湿垃圾处理现状和湿垃圾就地消纳的现实需求,重申了技术路径、法律保障和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难点问题。唐家富副局长认为该项研究紧贴当前工作需要,充分肯定了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科学规定就地消纳的单位范围,完善配套补贴政策方案,最好采取建设补贴的方式,运营补贴方式谨慎选择;二是要与现行的单位垃圾收费制度、跨区域环境补偿制度等做好衔接,认真核算强制就地消纳所需的设备成本、运营成本和就地消纳后单位垃圾收费减免、各区环境补偿费支付减少等资金收支情况;三是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和手段,建议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等更加方便高效的监管措施,对摄像头监管措施审慎采用;四是注重强制就地消纳后相关利益机制的统筹考虑,对餐饮单位、收运单位以及对街镇和区政府管理部门整个利益链条要进一步精细化设计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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