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房子一直是个热门话题。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价格都不菲,尤其是那买房的价格一度令小西咋舌。
房屋价格如此昂贵,买卖交易可要格外当心了。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有关购房陷阱的案件。
事情还得从2016年开始说起,2016年,长宁的梁阿姨与90后姑娘黄晓婷签订了购房合同,以620万的价格出售自家房屋,但黄晓婷却拖了一年多都不肯支付房款,只支付了梁阿姨5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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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梁阿姨越想越不对劲,房价一直在飞速上涨,如今自己的房子已经能卖到八百多万了,自己不是吃了哑巴亏了吗?
在买方违约责任处夹着半句话,如买方逾期履行超过600日,卖方可解除合同,而违约金只有每天万分之0.3(小西粗算了一下,一百万的话,一个月900元利息,对比银行的利息都要4000多元);但是,若梁阿姨想提前解除合同的话,将赔偿20%的违约金,也就是100多万元;而600天后履行合同,梁阿姨将损失数百万的房屋差价。
调查发现,有类似遭遇的人不止梁阿姨一个,一位浦东的房主也深陷黄晓婷的合同陷阱,而被黄晓婷通过陷阱合同锁死的房产价值达数千万。
令人欣慰的是,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梁阿姨与黄晓婷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黄晓婷5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