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三星镇司法所三项措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2018-4-4 14:54:00发布96次查看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星镇司法所推行三项措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高标准搭建服务站点。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完善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目前,三星镇司法所已在镇、村(居)挂牌成立23个服务站点。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窗口,为来访群众提供“一门式”法律服务,确保“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每一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设置一个服务窗口,承担基础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初审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广覆盖到全覆盖的转变。
二是高效率回应服务需求。借大调研契机,三星镇司法所全体干警充分利用“5 2”“白 黑”模式,积极走访全镇农户。目前,已走访260余户农户,共整理出12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内容主要涵盖:行动不便人员上门法律援助、调解不成如何向法院起诉、监护人的指定和变更、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遗嘱的订立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立足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职能提出“三个一”服务承诺,即“一天之内响应,一周之内办结,一月之内回访”,确保材料接收当天转送或处理,及时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回访。
三是高水平打造服务团队。镇司法所要求每个干警根据涉农纠纷类型进行细化分类,使干警快速成为婚姻家庭类、劳动类、刑事类“法律专家”。同时根据服务群体老龄化的现实,提出以“崇明话为主、普通话为补充”的语言本土化要求。今年以来,已接受各类法律咨询80余人次,提供上门法律服务7次,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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