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近日,宝山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工作会议,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络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及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及精神,对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安排。会议要求,要广泛开展普查工作宣传,创造良好的实施氛围;要严把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做到普查工作机构、人员、任务、责任的“四落实”。 本次普查以2017年为时期节点,历时三年,分前期准备(2018年6月底)、全面普查(2019年3月底)、总结发布(2019年12月底)三阶段实施,并与排污许可证、全面达标计划相衔接。普查对象为宝山区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分别采用现场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调查污染源和污染排放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