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职工“知法于心,守法于行”,3月21日下午,新虹街道总工会联合街道司法所在虹桥商务区主功能物流片区1号地块南片区共同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新虹街道总工会主席梁晓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第七工程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瑾,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党总支副书记、负责人张秀俊出席活动。
一、现场讲课传知识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颜一峰律师受邀为现场的农民工朋友们开展“职工维权”法律公开课。颜律师从劳动和劳务区别、务工者享有的基本劳动权益和注意事项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和劳务区别
双方关系的性质上。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工作内容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且往往需要其他人协调配合完成。
形成条件上。劳务关系一般只需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劳动关系的确立还需要经过较为正式的招聘程序,并常以工作证、入职证明等形式表现。
(二)找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找工作的常见渠道有通过人社部门主管的人力资源市场找工作,也可参加人社部门或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招聘会,或通过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要认准用工资格。老乡、亲戚朋友介绍,要认准企业而不是工头。用人单位在招用工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
(三)工作过程中享有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伤和职业病,工作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向企业提供身份信息,以便建立职工档案和办理银行代发工资。
要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在有毒有害或粉尘环境工作的,要注意企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每年的健康体检。
劳动者应了解清楚工作单位的名称、地址。
(四)权益受侵害时的注意事项
外出务工劳动权益受侵害时,要牢记以下依法维权途径:协商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投诉,劳动争议仲裁。
为便于劳动者依法维权,各地人社部门均已设立了12333公共服务电话,在外务工需要进行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维权咨询和投诉举报时,可以拨打12333。
二、宣传活动暖人心
讲课结束后,农民工“送温暖”系列服务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街道司法所和工会的志愿者们向农民工朋友们发放劳动法律法规、互助保障、工会会员福利等宣传资料,并提供经济纠纷、职工维权等咨询服务。现场,工会还为职工们提供了量血压、医疗咨询、理发等便民服务。
今后,新虹街道总工会将继续用法律武器为职工们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