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顺利完成了2018年1季度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2018年1季度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被抽查54家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分6组共出动18批次54人次,分别对54家单位,其中重点污染源位4家、特殊污染源2家、一般排污单位48家、进行了随机检查,完成了全年年度计划25.71%。其中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印钞有限公司、上海科创橡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意特汽车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利电电子有限公司、涛丰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陆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峰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森妃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基本符合环保要求;上海汇特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上海欧勒测控系统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无生产仅办公用房;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桃浦污水处理厂、上海乐凯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停产;上海仪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滋康机电技术研究所等35家单位关闭或搬迁;上海诺诚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大宇生化有限公司)危废标识不清,堆放不规范的情况需整改;上海长空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堆放点不规范,地面没有硬化设施,无标示和警示牌需要整改,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今后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专人负责及时落实每季度“双随机”库动态更新工作,添加备案等建设项目中生产型企业、汽修行业、辐射和信访、行政处罚等污染单位,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双随机”检查及其后督察工作,为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