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举行2013—2016年度优秀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优秀公证员表彰会
2017-10-31 14:32:00发布71次查看
10月24日,长宁区举行2013—2016年度优秀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优秀公证员表彰会。长宁区2013—2016年度优秀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由长宁区司法局会同长宁区律师党委、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协会与长宁区律工委联合主办。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长宁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长宁区副区长祝新军;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陆奇峰,局长张谢定等领导应邀出席会议。获奖律师、公证员及区属律师事务所代表8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评优活动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历时6个月,经过推荐报名、自我演讲、综合评审等工作环节,经报中共长宁区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屠磊等10名律师为“长宁区十佳律师”;授予刘庆伟等10名律师为“长宁区优秀律师”;授予严洁红等10名律师为“长宁区优秀女律师”;授予周若蒙等10名律师为“长宁区优秀青年律师”;授予史静等2名公证员为“长宁区优秀公证员”。
近年来,长宁区专业法律服务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长宁中心工作,把握正确方向,努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区专业法律服务业也始终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与执业律师申请量持续增长,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专业法律服务业综合实力稳居全市前列。全区广大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参与、融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加快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与上海“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长宁律师还积极参与区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参政议政、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提出科学法律评估意见,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城区和谐稳定,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长宁公证处依托信息化建设项目,主动将公证服务延伸至街道(镇)、社区,有效打通公证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截至2016年12月,长宁法律服务业全年创收20.1亿元,全年创税2.9亿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人均创收位居全市前列。全区每万名常住人口的执业律师占比约为24.11。
会上,陈春兰、张磊、祝新军等领导分别为获奖律师与公证员颁奖。屠磊、潘维嘉等代表获奖律师与公证作交流发言。
陈春兰副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向受到表彰的律师与公证员表示祝贺,对给予此次评选支持的各位领导与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感谢,同时对长宁法律服务业未来发展提出建议:第一,认清形势要求,担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司法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总体要求,依托本市正在推进的村(居)法律顾问、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项目,大力推进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第二,坚守执业底线,不断增强走法治道路坚定性和自觉性。以律师为主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有效推动法律正确实施,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辱执业律师的法律使命,不忘初心,坚守底线,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继续贡献才智与力量。第三,强化改革意识,努力做好新时期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重要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深化律师制度、公证工作改革总体方案,主动对标本市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与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树立好法律服务业“三个品牌”,切实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自身转型发展。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