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莘庄工业区社区服刑人员朱某来到社工站,送来一面感谢莘庄工业区司法所专职干部和社工的锦旗,上面写着“耐心教导、温暖人心”,以此来表达自己在三个月矫正期内,司法所和社工对她的帮助。
朱某,女性,1960年出生,因为其跟前夫离异后,户口没有地方落户,故迁至其弟媳在莘庄工业区辖区内申北路一房屋内,但是其本人并没有在莘庄工业区居住。朱某后来因为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莘庄工业区司法所在审前调查明确不接收的情况下,以不让一名对象脱漏管的情况发生,先行接收其在莘庄工业区进行社区矫正。因其没有固定居所,年龄较大,莘庄工业区司法所和社工多次耐心解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帮助安装电子定位app,并对其申请免除社区服务,核实其居住情况。朱某多次表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亲切的谈话和帮助,让其打消了之前很多的顾虑,整个人重新开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