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区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凡在本区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及各类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自选课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嘉定区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提交材料由区科委统一汇总后,提交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成果登记v9.0软件,可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网页www.tech110.net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封面加盖公章),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cgsbqy.zip压缩包。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标准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嘉定区创新创业大厦(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53523655;59926111-6103;
申报咨询:潘晓岷、鲍相宇;
咨询电话:69989915。
邮箱:panxiaomin@jiading.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