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运管所按照区交通委的工作部署,于近日认真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
针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运管所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方案;围绕交通行政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调查问卷并分别开展了本单位职工及所辖企业代表座谈会,11名科室业务骨干、11家重点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回收调查问卷22份;各业务科室对1至9月的行政监管文书也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互查。通过排查,我单位未发现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实施的行政检查,也未发现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实施的检查,以及检查与监管活动无关的场所和物品等行为。
在下阶段工作中,运管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按要求有步骤地实现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检查制度,做到行政检查合法化、透明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