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小区业主自治解决小区管理难题
2018-3-21 9:49:49发布62次查看
物业服务不合格导致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物业费收不上导致物业服务质量更差,这是目前许多小区面临的“死循环”。在陆家嘴街道,有10余处社区遇上了这样的尴尬,街道通过业委会自治管理的方法,尝试解开这一死结。
陆家嘴街道福沈居民区辖区内的市政大楼1、2号楼坐落于东方路商城路路口,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居住了272户居民,1100余人,是一个典型的老式微型小区。长期以来,由于物业费低、收缴率不高,导致物业工作不积极,服务质量一天不如一天。
部分业主认为必须设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不然会有无序管理的风险;而也有业主认为应炒掉物业,让小区业委会自主管理,以节约居民支出成本。由于意见有分歧,几年前,当届业委会任期结束后,一直没有选出新的业委会,小区维修基金也因此无法使用。
最近,小区物业的服务合同即将到期,部分业主再次向福沈居民区党总支提出了业委会自治的愿望。在街道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新一届业委会。新诞生的业委会在街道和居民区党总支的指导下,起草物业自主管理方案,决定成立由5名业委会委员和部分业委会监督小组成员组成的业主自治管理小组,管理两幢居民楼的日常事务。小区日常运营所需的保安、保洁、保修人员由小组对外招聘,小区各项收费维持不变。该自主管理方案在业主大会上以92%的得票率通过。业主自治管理小组也和原物业就物业管理设施、器械、场地、台账资料等进行了有序交接。同时,居民区党总支及时组建了居民志愿者队伍,协助小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已组建治安巡逻队、保洁志愿者队伍、水箱巡查队伍等。
陆家嘴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下一步将持续关注业主自治效果,努力找出最适合老式微型小区管理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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