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加快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2018-3-14 13:53:00发布65次查看
3月7日,长宁区召开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8年长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区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市、区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十届区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全市开展的大调研活动,主动聚焦市司法局重点任务和区委中心工作,有效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中遇到急、忧、怨等问题,努力为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法治支撑、在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中展示法治力量。
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陆奇峰宣读“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荣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先进)集体、标兵(先进)个人名单”,并向长宁公证处等11家获奖单位进行授奖。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崔莉霞传达了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及本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全国及本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最新要求进行工作动员。会上正式下发《二〇一八年长宁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2017年长宁司法行政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城区稳定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等方面工作成效的同时,要求局系统各单位主动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战略性要求以及中央有关加快司法行政改革最新精神,全面梳理了当前长宁司法行政所面临的工作短板:1、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需要加快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切实增强区域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获得感与满意度。2、在基层司法所专业化管理方面,要加快推进《实施方案》印发落地,进一步理顺与明确司法局、街道(镇)对司法所的管理关系。3、在加快区域专业法律服务业发展和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培育等方面,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4、在加快法治文化融入社会公共空间建设,有效聚焦城区更新等区域重点任务等方面的法宣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升。5、在专业调解平台建设方面,一些专业调解平台参与区域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城区稳定等方面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6、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面,要始终以有效预防与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落脚点,在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倒查与考核机制等方面能尽快拿出些有效方法与手段。同时,张谢定局长围绕今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市司法行政改革总体部署,就推进今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长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要以十九大新理念、新思想为指导,有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要深入领会与全面落实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刻把握其工作内涵与精神实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科学论断,积极适应新时代,准确把握新形势,以新思想、新理念来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要以大调研活动开展为契机,准确把脉与有效解决当前短板问题。要聚焦当前本市、本区持续推进的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与大调研活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司法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大调研、大研究活动,准确把脉长宁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方法等举措,补齐短板、补强弱项。要紧紧围绕平安长宁、法治长宁与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这三大主题,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为长宁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发展提供探索性实践借鉴。
第二,以“六个聚焦”为抓手,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全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聚焦本市司法行政改革领域。结合司法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律师制度、公证行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不同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深入,有效结合长宁先发工作优势,大胆先行先试,做到以点带面,重点推动全局,尽快形成长宁特色亮点与工作品牌,为本市司法行政改革的贡献长宁智慧与力量。二是聚焦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领域。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本市综合统筹“12348上海法网”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完善“12348长宁法网”受理服务流程,健全规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制度,加快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善居委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快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高质效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聚焦专业法律服务发展领域。紧紧围绕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服务业等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有效引导区域内规模所,综合所参与相关产业法律服务业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区域营商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法律服务业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司法部两个《办法》等行政规章精神,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规范、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四是聚焦全面依法治国领域。按照近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接,深刻领会精神,尽快形成长宁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抓住“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这一节点,真正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继续社区法治景观项目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一街道、一景观”的覆盖工作目标。五是聚焦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领域。稳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两个专业化”纵深发展。进一步深化专业化领域人民调解工作,主动对接与更好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有效探索互联网等区域重点产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方法。继续引导专业化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工作优势,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调处好人民内部矛盾。加大对全区剩余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力度,力争年内完成全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切实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级与水平。六是聚焦治本安全观领域。按照张军部长提出的努力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有效管控与精准帮扶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定位系统、手机APP移动终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切实提升特殊人群管控实效,严守预防与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这一硬指标,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坚持严管厚爱,加快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尽快理顺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工作体制。按照区委王书记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专业化管理,尽快理顺区司法局与街道(镇)在司法所管理上的工作关系,有效推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关系,切实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归属感。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确保司法行政整体业务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这一大局推进与开展,及时梳理并形成百姓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切实提升司法行政联系群众、服务基层能力。要注重区域专业法律服务人才的发掘培育与示范引领。主动对接中央关于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制度改革最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区域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业在推动区域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优势,依托区领军人才评选等工作载体,有效探索法律服务业优秀人才发掘与培育机制,为做好优秀法律人才储备提供制度性保障。
长宁区司法局机关、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司法所全体人员,长宁公证处班子成员,下派司法民警组长,区人民调解协会、法律服务业协会、众扶帮教协会以及新航长宁工作站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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