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机动车灯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这一交通陋习,本市交警部门近期开展了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变道、转弯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机动车夜间未按规定使用远、近光灯等。3月以来,浦东交警已处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约300起。
3月5日16点52分,浦东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路口处罚了一起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车辆驾驶员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并进行安全提醒。驾驶员将接受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执勤民警夜间在路口将着重观察机动车车灯的亮度,一旦发现车灯亮度明显与其他车辆车灯亮度不同、夜间行车未开启车灯,或是车辆灯光存在“独眼”的情况,将拦下车辆,确认车辆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后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据悉,变道不打转向灯、违规使用远光灯,看似是很小的违法行为,但在城市快速路等车速比较快的道路上,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其中,“机动车变道、转弯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行为,将严重影响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其它机动车;而“夜间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会让对向来车误判对面来车的车速和距离,甚至会致对向驾驶人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还将结合“视频+实兵”巡逻机制,利用视频监控查处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骑行等交通违法的同时,密切关注机动车使用灯光情况,及时利用视频监控设备采集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