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企业的活力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源泉。企业做生意的环境,即营商环境就成为一个城市,乃至一个经济体的核心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去年底以来,上海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即就优化营商环境达成共识,并形成了实现目标的时间表和路径图,令人鼓舞,也让全国期待。
东方网特别搭建“上海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与网友交流平台”。在座的代表将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对网友的提问进行了认真而又详细的回应。
主持人:法制是制度供给的一个重要环节。去年底的市委全会提出,要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新时代赋予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请问张本才代表,在这方面,您认为司法机关还有哪些举措,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保障?
张本才代表:我认为优质的营商环境有四个衡量指数:制度供给指数,权益保障指数,效率响应指数,宜居生活指数。作为司法机关,在这四个指数上,我们都需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在提升制度供给指数方面,作为地方检察机关,我们首先是要将国家法律和顶层制度设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近年来,最高检先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上海方案,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落实细化到地方实际工作中。第二是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立法研究工作。检察办案直接与市场主体和当事人打交道,通过司法办案,我们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既立足检察机关具体实际,更立足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全局,力争为人大提供高质量地方性立法建议,在“有法可依”方面,助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则体系。第三是通过个案办理引导良好司法导向。“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通过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市场主体对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更大的信心。第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制度供给中,制定、修改规则实质上就是改革。作为上海检察机关,突出制度供给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套更加完善、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体系。
在提升权益保障指数方面,首先是保障人身安全。一方面是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让企业家在上海的工作生活没有安全上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在涉企刑事案件中,加强诉讼监督,防止滥用强制措施、不当羁押等行为。其次是保障产权。进一步加大对侵犯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知识产权、经营自主权等犯罪,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法律范围内营造和谐宽容的创新创业环境,给企业吃下“定心丸”。第三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依法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在司法办案和服务中必须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无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都给予同等的司法待遇。
在提升效率响应指数方面,一方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助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积极探索运用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行业风险等,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方式,帮助监管部门堵漏建制。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还要解决自身效率问题。积极响应企业对司法机关提高司法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加强法治宣传等诉求。我们既要确保办案质量、又要提高办案效率,既要体现办案力度、又要传递司法温度。
在提升宜居生活指数方面,宜居生活包含了公共安全、文化多元、生活便利、环境舒适等要素。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依托民事行政检察、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加大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污染水源等涉及环保生态领域的犯罪,守护城市绿水青山,同时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让所有工作生活在上海的市民群众都能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主持人: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是我国目前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一个短板,请问张本才代表,您怎么看这个观点?围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有哪些司法工作亟需推进?
张本才代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是中办、国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就上海检察机关而言,近几年来,我们着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构建专业化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首例、新类型、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在1月份市人代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中,就报告了相关数据:据统计,2013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87件2206人,“淘宝城”特大售假案等6件案件入选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上海市检察院获得“2017年全球反假冒国家公共机构最高贡献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特别是要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具有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恶劣情节的犯罪,加大对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特别是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等新兴领域,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办案机制,探索根据不同知识产权性质,建立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办案专业化、扁平化,提升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