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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再发动再宣传 就是希望你不要违反这项《条例》

2018-3-5 14:43:54发布61次查看
  遵守控烟条例 共享清新环境长宁区举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一周年宣传执法活动
2018年3月1日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贯彻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有序实施,巩固一年来的控烟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水平,推动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长宁区在2月26至3月9日期间,开展为期2周的《条例》宣传执法周活动。
3月1日中午,长宁区《条例》宣贯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虹桥艺术中心前广场举行。活动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区爱卫办、天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卫监所等部门共同承办。现场通过控烟执法部门现场普法宣传、专业机构提供戒烟及控烟知识咨询、宣传资料发放、控烟版面巡展、志愿者巡访劝阻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条例》知识,提高居民对《条例》的知晓度,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控烟行动,营造全面室内无烟环境,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长宁区爱卫办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卫监所一行10人,对辖区主要的综合性商圈、政府集中办公地开展控烟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商家进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对政府集中办公地发现的问题进行公示通报。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法定禁烟场所单位,明确责任,严格遵守控烟条例,落实各项控烟措施。除主会场外,辖区九街一镇均设立分会场,以普及控烟条例内容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在控烟宣传执法周期间,长宁还将通过普法培训、控烟志愿者巡访、集中控烟执法检查、各类媒体宣传等形式,普及控烟条例,提升健康知识水平,维护居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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