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2018-3-1 13:50:27发布55次查看
据青浦区消息:今年,青浦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持续建设绿水青山,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努力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五违”整治向“无违”创建转变,加快实现“五违”全面归零,健全完善发现、处置、问责等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整治后地块规划引导,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水平。巩固提升治水管水成效,启动苏州河四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二级水源区内工业企业清拆,加快推进新谊河、新塘港前期工作;全面落实一河一策,推进57条断头河沟通、54公里中小河道生态修复,进一步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治理;促进河长全面履职,推行河道一体化养护。实施朱家角、练塘等2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34.5万平方米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巩固中央和市环保督察各项成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深入开展环境排查整治,用好“行刑同步”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环保等领域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编制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启动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减排,加强扬尘全程检测和防控。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修复等工作。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覆盖,开展重固、赵巷全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垃圾收运处全程管理,做好废弃油脂、建筑垃圾、污水污泥等属地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加快绿地林地建设,大力推进青松走廊等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覆盖率(陆域)达到16.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
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管理执法常态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新增违法用地和新增违法建筑,健全拆违、减量化土地后续利用和管控机制,完成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立项180公顷。巩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创建成果,深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做好工业园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中期评估,完成能源供应中心热力项目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建设应用,推进新能源交通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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