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关于表彰2017年度“四有”代表先进个人的决议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晓林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马建根、汤芷萍参加会议,副区长梅广清、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列席会议。
2月24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关于表彰2017年度“四有”代表先进个人的决议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晓林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马建根、汤芷萍参加会议,副区长梅广清、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