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财预{2016}143号)明确要求:“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华漕镇2018年部门预算已于2018年1月10日经华漕镇第五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镇财政所于2018年1月26日批复预算。
2月5日,于镇政府6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会议,各单位会计、报账员参加。
镇财政所副所长首先下发了各部门关于2018年华漕镇部门预算的批复;并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了强调;再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需填写的表格进行了一一讲解,并将重点进行详细阐述以及与往年不同之处也进行了标注与说明。最后,并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做了简要说明。